项目编号 | AH2022DF108355 | 项目名称 | 合肥市长江中路158号华都大厦一层东部部分房产标的2:东2(降价挂牌)出租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华都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类型 | 房产 |
挂牌价格 | 24.81 | 挂牌期间 | 0 |
交易方式 | 其他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http://portal.aaee.com.cn/portal//page?to=proUtrm&proId=55070fca38be44a8aeca5adb30df8a5a&packId=9d782197bd9a492998224ae33965c1e2 |
转让说明事项 |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标的均禁止经营餐饮(包括各类餐饮形式)、酒吧、网吧、电玩、KTV、宾馆及其他休闲娱乐项目,各标的仅用于商业零售、商业服务、教育培训及办公。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具体条款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作具体约定。 2、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3、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签约范本)》。 10、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租赁登记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不计息。公告截止日为限时报价开始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安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申请文件(2)意向承租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或组织章程复印件、事业单位成立、组建相关文件复印件,符合意向承租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租赁申请文件;(3)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退还给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4)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条件。完成现场申请租赁登记后的意向承租方,还应完成注册并登陆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aaee.com.cn/)完成线上信息录入、申请和网络动态报价程序,具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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