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下塘金店雅苑六期(一、三、五地块)项目(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下塘金店雅苑六期(一、三、五地块)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下塘金店雅苑六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2】122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下塘金店雅苑六期(一、三、五地块)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FCGZ02459
2.3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三个标段投标,可以同时中三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CGZ02459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下塘镇
2.6 建设规模:一标段:一地块占地74.79亩,总建筑面积13.24万平方米,包括10栋住宅楼(17-26层)、一所18班幼儿园及配电房、物业用房、大门、地下室等建筑单体和室外配套工程,住宅套数828户。二标段:三地块占地87.97亩,总建筑面积16.93万平方米,包括10栋住宅楼(17-26层)、一栋商业、一栋社区服务中心及配电房、物业用房、大门、地下室等建筑单体和室外配套工程,住宅套数1148户。三标段:五地块占地43.87亩,总建筑面积7.28万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18188.13平方米),包括8栋住宅楼(14-17层)和配电房、物业用房、大门、地下室等建筑单体和室外配套工程,住宅套数484户。
2.7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4.871833亿元;二标段,约6.088838亿元;三标段,约2.658856亿元。
2.8 计划工期:一标段,900日历天;二标段,900日历天;三标段,9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单体及配套工程土建(住宅部分采用装配式技术,装配率按不低于50%考虑)、安装、电梯、装饰、幕墙、装修(含公共部位、配套公建、小区门楼、地下车库等)、暖通、消防、亮化、智能化、室外道排、三网通讯网络、有线电视、安防、景观、绿化、铺装、围墙等全部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图纸(方案)等。
2.10 项目类别:EPC(设计-采购-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资质(1)和资质(2)
(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资质(1)和资质(2)
(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三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资质(1)和资质(2)
(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一标段:(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二标段:(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三标段:(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一标段:(1)施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包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②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包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2)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房屋建筑项目设计业绩(须包含装配式设计内容),且单个合同中房屋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万平方米。
注:业绩(1)和(2)不限于在一个合同中体现。
二标段:(1)施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包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②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包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2)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房屋建筑项目设计业绩(须包含装配式设计内容),且单个合同中房屋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1万平方米。
注:业绩(1)和(2)不限于在一个合同中体现。
三标段:(1)施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包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②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包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2)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房屋建筑项目设计业绩(须包含装配式设计内容),且单个合同中房屋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
注:业绩(1)和(2)不限于在一个合同中体现。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 。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设计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 00:00至2023年11月30日 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74。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科瑞北郡15栋1-7层
邮 编:231131
联系人:康在磊
电 话:0551-6667087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系人:张庆媛
电 话:0551-62721974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2.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746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825240541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标段简称:2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825240572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747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标段简称:3标段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747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825240617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