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H2022DF104337 | 项目名称 | 合肥市包河区山水东苑房产标的三:2幢1802室出租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安徽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 项目类型 | 房产 |
挂牌价格 | 5.658444 | 挂牌期间 | 0 |
交易方式 | 其他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http://portal.aaee.com.cn/portal//page?to=proUtrm&proId=af10d78b8bfc445c8743dcdeaf763cbd&packId=da8263b924754e0fb78e9a09bae82363 |
转让说明事项 | 1、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请意向承租方在投标前自行踏勘、充分了解。 2、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3、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因租赁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各项费用。 4、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7日内按解除、终止租赁时现状交还出租人,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赔偿要求,除出租方违约解除合同外,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偿义务、责任。 7、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9、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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