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瓦房一处
拍租项目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拍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相关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竞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及附件,并针对具体条款、合同等内容进行咨询。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一 | 项目名称 | 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瓦房一处拍租项目 | |||||
二 | 项目编号 | SZCQ2024081 | |||||
三 | 委托方 | 宿州学院 | |||||
四 | 公告、竞价期限及竞价规则简述 | 1、公告报名时间:公告日起至拍租会前一日17时止。 2、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10:00。 3、拍租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 4、本场拍租会共计1个标的(可参考《评估报告》及现场)。 5、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现场查勘请联系:13956888563马老师) 6、本场拍租会将设立自由竞价时间20分钟与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拍租会开始后2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开始,意向竞租人开始自由竞价,2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在限制竞价时间内,意向竞租人出价后,剩余限制竞价时间清零,倒计时重置为2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租成交。 7、本次拍租采用增价拍租方式,起拍价为3年总租金价格17.604万元,增价幅度为3000元或其整倍数,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 |||||
五 | 标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拍租标的 | 参考面积(㎡) | 租期(年)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三年租金起拍价(万元) |
1 | 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瓦房一处 | 约244.5 | 3 | 17 | 17.604 | ||
教育园区校区后勤楼北侧瓦房面积约244.5平方米(瓦房南侧约700平方米的门前空地可供中拍方使用,道路除外;瓦房南侧约700平方米的门前空地具体界定为:瓦房南侧道路以南后勤楼以北的两行松树之间,东至瓦房南侧道路东端,西至瓦房南侧道路西端。门前空地不得擅自使用,使用前需向校方提交使用申请,如提交使用方案等,经校方批准之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使用、违规使用,否则视为违约,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房屋用途要求:1.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为校园小型商业服务区,具体为:复印打印、会务服务、照相摄影、理发、干洗、奶茶。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加。如形势需要,确需更改经营项目,承租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申请,委托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如在经营期间擅自更改营业项目或范围,则视为违约,合同终止。意向承租人自行现场踏勘时向委托方咨询了解。 2.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且不得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有违法、违规行为。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本次竞拍保证金需竞拍方缴纳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保证金账号: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宿州市建设银行科技广场支行 子账号:6232811740000073406 | |||||||
六 | 对意向竞拍人资格要求 | 1、竞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竞拍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委托方或拍卖公司将于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3、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联合体登记参与;合同签订前如果委托方发现虚假承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4、竞拍保证金账户截止时间:拍租会开始前一日17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拍人需确保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 5、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拍保证金,转款户名与账号必须与注册户名、账号一致)。 6、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的,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拍卖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竞得人(即中标方、承租人)履行完合同签订等所有手续后,竞拍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其他竞拍人的竞拍保证金于拍租会结束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 |||||
七 | 对意向竞租人的特别要求及注意事项 | 1、意向竞拍人应在本公告公示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和拍卖公司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及消防;完成报名的意向竞拍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所列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参考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 3、本拍租项目中标人的承租期限为3年,合同执行过程中,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成绩<85分,终止合同,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消防、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宿州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学校的管理、监督、检查; 5、承租人负责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时,装修、装饰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且装修、装饰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且符合消防标准。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装修期。租赁房屋的装修、装饰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变租赁房屋等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所有经营品类须经学校同意并进行报备。如在经营期间擅自更改营业项目或范围,则视为违约,合同终止并追究相关责任。经营过程中,保持环境整洁、干净、优雅。严禁经营或从事动明火餐饮烹饪,严禁经营一切吵闹、污染、低俗和非法的项目。 8、承租人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以校方签约时出具为准)。 9、竞拍保证金为17万元,承租人一经中标,需按照拍租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拍租中途退出或悔拍者,没收其全部竞拍保证金。承租人按约定流程签约的,竞拍保证金在承租人与出租方(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0、承租期满或因合同中约定的原因解除或终止时,店面装修产权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承租人投资的设备等按照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并同承租方所有人员一起于合同终止后10日内撤离,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1、如承租方逾期仍有财物存放经营场所,将视为主动放弃,出租方有权单方面对遗留财物予以处理。 12、承租人服务期内须服从学校管理,如成交后场地结构需改装,需将经专家论证后的改装方案上报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3、本项目不设免租金装修期。 14、本项目一招3年,承租人若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或收到学生投诉较多且未按要求整改,或未按时缴纳租金,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没收履约保证金。 15、租赁期内,承租人应安全管理使用房屋。承租人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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