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惠山区玉祁街道东环路63号524室招租 | |||
项目编号 | HSZL24067 | |||
挂牌期限 |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06日 | |||
出租方名称 | 无锡玉祁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房屋坐落地址 | 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东环路63号524室 | |||
房产证号 | 锡房权证字第HS1001006843-1号、锡房权证字第HS1001006843-2号 | 土地证号 | 锡惠国用(2009)第0019号 | |
房屋面积(㎡) | 10069.51 | 土地面积(㎡) | 3885.4 | |
招租面积(㎡) | 37.88 | |||
房屋用途 | 商业 | 土地性质 | 出让 | |
其他 | ||||
招租用途 | 办公 | |||
招租底价 | 0.7576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0 | |
招租期限 (年) | 3 | |||
特别事项 | 1、以招租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招租,如意向承租人参与报名,则表明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租标的物的全部现状,符合意向承租人的租赁要求,出租方按现状交付租赁标的物。 2、招租标的物为办公室,无单独水电表,水电费按每平方每年60元固定收取,如意向承租人参与报名,则表明已充分了解并接受。 | |||
承租条件 | 1、承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0.2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可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申请原额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方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4、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5、本次租赁物的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为实现合理使用目的,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及装潢,但装修、装潢不得破坏房屋安全结构及消防设施,否则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人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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