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汴河西路停车场、汴河景观带生态停车场、人民南路停车场拍租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一 | 项目名称 | 宿州市汴河西路停车场、汴河景观带生态停车场、人民南路停车场拍租公告 | |||||||
二 | 项目编号 | SZCQ2024107 | |||||||
三 | 委托方 | 宿州市银河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四 | 展示及报名拍租时间地点 | 1.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公告日至拍租前一日17时止。 2.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 26 上午10:00 3.拍租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ahsz.gov.cn/jyxx/001003/transInfo.html 4.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本场拍租会将设立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与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拍租会开始后3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开始,意向竞租人开始自由竞价,2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在限制竞价时间内,意向竞租人出价后,限制竞价倒计时重置为2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租成交(在已达到该标的保留价的条件下)。 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竞价。注:请提前准备好电脑环境并登录系统准备竞价。 5.本次拍租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租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保留价由委托方拍租前提供),方可成交。竞拍成功后。 6.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委托方及拍租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竞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和拍租人可扣除该意向竞租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在竞价过程中以保留价为起拍价,各意向竞租人均不应价的或报价低于起拍价的;(2)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拍租成交确认书》和缴纳余款的。 | |||||||
五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拍租标的 | 车位数量约 | 保证金 元 | 租期(年) | 建筑结构 | 房屋用途 | 增价幅度(元) | 年租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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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市汴河西路停车场、汴河景观带生态停车场、人民南路停车场拍租 | 1200 | 100000 | 5 | 框架、钢结构 | 停车 | 10000 | 41.61 |
六 |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 竞租保证金缴纳: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宿州市建设银行科技广场支行 子账号:6232811740000089741 注:具体面积以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参考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及佣金,敬请各位竞租人自行实地查勘,并认可。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保证金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3、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注册户名账号必须与转款户名账号一致)。 注意事项: (一)标的物为现状出租,成交后不得改变标的物的实际用途,标的物的水、电、消防、防水等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方不再负安装维修等责任。 (二)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并向出租方递相关运营方案,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及拍卖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物使用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及是否有需要清场的时间及交付时间问题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三)本次出租所列示的标的数量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实际移交数量与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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